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荆门“一区二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分析服务,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为确保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
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相关部门和统计系统,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对照《意见》的具体要求逐条抓好落实。配合省局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工作要求,做好督察工作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起草工作汇报,协助做好对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统计督察,并扎实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责任领导: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
2.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控责任图》中各环节责任。认真做好新增单位审核入库,加强名录库管理,做到应入尽入、应退尽退。加强一套表平台数据即时监控,对数据异动及时进行查询。坚持统计数据质量月度评估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法规科、综合核算科、各专业科室、普查中心、分局调查监测各科室)
3.推进企业走访常态化。建立完善各专业走访全覆盖制度,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每季度对辖区内企业走访一遍;县(市、区)专业统计人员每季度走访辖区内1/4的企业,全年走访完辖区内所有企业,重点企业每季度走访一次;市统计局专业统计人员每季度在全市抽选20家企业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4.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做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责任领导: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综合核算科)
5.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强全市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做好国家、省转办案件和受理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责任领导: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
6.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各专业组织1次以上统计制度方法培训,高质量完成核算、工业、能源、农村、投资、人口、社科、贸经、服务业、城市年报、基本单位等统计数据生产。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高质量完成普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公布及资料开发、总结表彰等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普查中心、分局调查监测各科室)
二、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7.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认真做好统计月报、统计摘要、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等统计产品的编印发送,以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咨询工作,用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服务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责任领导:刘建华、陈先军,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法规科、有关科室)
8.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围绕“打造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定位,突出我市“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加强进度分析、专题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完成统计分析报告30篇以上、内网信息270篇以上。做好建党100周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宣传。(责任领导:刘建华,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各专业科室)
9.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等统计监测工作,发布相关监测报告。(责任领导:宋红艳、鲁云才,责任科室:农村科、分局调查监测各科室)
10.配合完成各项评价考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市、区)党政领导责任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审核、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责任领导:刘建华、宋红艳,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农村科、工业能源科)
11.扎实做好社情民意调查。高质量完成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委托的调查,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社情民意。(责任领导:刘建华,责任科室:数管中心)
三、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12.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深入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积极探索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创新开展民营经济、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责任领导:刘建华,责任科室:综合核算科)
13.做好各专业统计改革。开展农业相关产业核算,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做好三甲医院和规下服务业纳入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探索派生性服务业单位的划分,推进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配合荆门调查队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专业科室)
14.开展重点工作创新。围绕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开展“打造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计监测评价,客观反映目标推进进程;开展区域发展布局统计监测评价,突出“市级领跑、县域突破、乡村振兴”功能发挥,客观反映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成效;开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计监测评价,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客观反映荆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成效。(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法规科、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服务业科、有关科室)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5.加强乡镇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抓实乡镇统计人员、台账、制度建设,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推进乡镇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责任领导: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
16.加强“四上”企业统计管理。按照《湖北省“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继续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新上岗人员。加强“四上”企业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责任领导: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各专业科室)
17.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学习借鉴全省“大统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推进《市委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责任清单》《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统计工作补短板任务清单>的通知》等要求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等制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全面、准确、及时报送资料的工作。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负担。(责任领导:刘建华、陈先军,责任科室:法规科、综合核算科)
五、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
18.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采取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主题党日、辅导报告、在线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从政治高度和大局层面定位、谋划、推进统计工作。(责任领导:董良华、李珍珍,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19.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开展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和风险排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责任领导:董良华、李珍珍,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20.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为社区办实事至少1件,机关党员下沉社区不少于20小时。坚决反对和整治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对重点工作调研要形成调查报告,机关干部经常性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严格规范机关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纪律暗访检查。狠抓工作考核督办,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办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责任领导:李克林、李珍珍、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各科室)
21.落实各项中心工作。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中央“四个不摘”政策,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衔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做好机关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支持综治联系点的现代化治理。深化“三千”行动,做好企业“店小二”,真心实意为包联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青妇、老干部、保密、信访、财务、档案、后勤等工作。(责任领导:李克林、刘建华、陈先军、李珍珍,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工业能源科、机关党总支、数管中心、驻村工作队)